1、男方结婚以前全款买房算结婚以前财产吗
在结结婚以前,男方全款购置的房地产是不是算作结婚以前财产
如果是一项房地产为男士方在结结婚以前以其全部资金购置,且该房子仅在男方名下进行了登记,那样无论是不是在结婚以后对房地产所有权进行任何变更或者调整,都将被视为是男方个人的财产。在离婚案件中,女人方无权推荐这份房地产所产生的权益份额。反之,若该房地产在结婚以前由男方一个人出资并完成了购置,但在结婚以后却登记在男女双方名下,这样的情况应被视作男方对女方的特殊赠予行为,从而使该房地产变成了夫妻之间的共享资产,此时女人便捷有权利倡导分割这套房地产。
《民法典》第二百零八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出售和消灭,应当根据法律规定登记。动产物权的设立和出售,应当根据法律规定出货。
2、男方结婚以后还贷部分算一同财产吗
男方结婚以后还贷部分一般算一同财产。结婚以后以夫妻一同财产还贷的,该还贷部分及其相应增值部分应认定为夫妻一同财产。但假如双方有明确约定结婚以后还贷部分归男方个人所有些,则从其约定。在离婚时,对于结婚以后还贷部分及其增值部分,一般由双方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的,法院会依据财产的具体状况,根据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比如,若该房子仅登记在男方名下,结婚以后一同还贷较多,女方可适合多分。总之,需综合考虑多种原因来确定结婚以后还贷部分的归属及分割方法。
3、女方结婚以后需要加名是不是合法?
女方结婚以后需要在房地产等财产上加名一般是合法的。从法律角度看,这是对夫妻一同财产的一种约定变更。依据《民法典》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与结婚以前财产归各自所有、一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一同所有。结婚以后加名行为可视为夫妻双方对财产归属的一种协商一致的约定,将该财产明确为夫妻一同所有。当然,假如存在特殊状况,如一方以欺诈、胁迫等方法迫使另一方加名,或许会影响该约定的效力,但在通常情况下,结婚以后加名是合法的。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若房地产登记在男方名下且没有进行增补更名,则是男方个人财产,女方无权分割。但如房地产登记在双方名下,视为男方对女方的无条件赠与,是夫妻一同财产,离婚时女方有权享有部分或全部所有权。